8月27日,廖某乘私家车前往成都,其间在成都“巴蜀时代鲜货火锅店”吃饭,当日该店有一客人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。8月31日廖某乘坐网约车返回射洪,返射后未按照规定向社区报备,未执行居家隔离政策,仍自由出入。9月4日射洪疾控中心接成都通报后立即组织医护人员上门核酸,并对其落实居家隔离措施。
廖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、命令的违法行为。9月9日,在居家隔离期满后,射洪市公安局沱牌派出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50条之规定,对廖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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